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山东省政府决定,设立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山东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据悉,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担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贾万志、王随莲担任副主任。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山东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承担。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民委、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林业局、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盐务局、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等25个单位,并依据各自的职能进行了职责分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加强对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食品流通环节制约产业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
山东省农业厅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
山东省卫生厅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负责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省质监局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做现卖),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等。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监督管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和现场制售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