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局与梧州市政府就进口再生资源检验检疫工作签署合作备忘录
加强协作把关 确保质量安全
日前,梧州检验检疫局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办事处开检暨广西检验检疫局与梧州市政府《关于促进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发展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梧州举行,双方将共同做强做大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促进园区检验检疫工作,提升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水平,促进园区快速发展。
据悉,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是经环保部批准建设的“圈区管理”试点园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和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园区将建成广西承接东部沿海以铜、铝为主的再生资源产业整体转移示范基地,以进口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为主的专业特色园区。
据介绍,进口再生资源的检验监管是一项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环保许可审批、境外装船前检验、入境口岸货证核查等环节,特别是要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外来有害生物、疫病疫情进入国门,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建设对检验检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该园区自2008年开工建设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就十分关注和支持园区建设,积极探索与园区管理相适应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合作联系机制,广西检验检疫局承诺在依法加强园区进口再生资源检验监管、推进园区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建立电子检验检疫、积极提供检验检疫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和帮助园区企业办理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措施消除进口再生资源质量安全风险等方面重点加强支持园区工作;梧州市政府承诺为检验检疫办公、业务等设施提供配套支持,根据园区发展的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协检员,加强对园区企业的规范管理,支持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打击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同时协调口岸联检部门,及时解决进口再生资源物流运转过程的各种问题,确保进口再生资源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