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填补国内公共服务领域绩效评价空白
5月25日,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召开质量强区动员暨首届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第五届区长质量奖表彰大会,该区区长,姜建军将“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奖牌,颁发给了区劳动局、区贸易工业局、区供电局这3家单位的代表。此举填补了国内公共服务领域绩效评价的空白。
龙岗多年来都是质量兴区、质量强区的先进单位。2001年,全国第一个“区长质量奖”在龙岗诞生,该奖项表彰的是以生产领域为主的先进企业。2008年,龙岗区又提出了设立“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的想法。然而,如何评价公共服务机构的质量,包括政府、事业单位、其他公共服务组织的经营治理质量,是个长期困扰着政府部门和理论界老问题。为此,龙岗区成立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课题研究小组,课题研究小组由区长亲自挂帅,并邀请国家行政学院和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专家团队参与,经过反复研究论证,采用近年在国际上备受推崇、欧盟多国上千家公共组织广泛运用的《欧洲通用评估框架》,制定了兼有科学性和本土性的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评定标准——《公共服务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该模式通过塑造核心价值观、再造政府流程、科学测量绩效结果并持续加以改进,使公共服务组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随后,龙岗区还建立了评奖机制以及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操作规则。可参与奖项评选的单位除了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务(业)单位、派出机构(各街道办)、驻区政府职能部门以外,政府投资的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城市供水、供电企业、公共交通企业,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并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也可以参与。另外,参评单位还须同时满足以下3点:一是在龙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正常运作3年以上;二是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绩效成绩显著;三是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据悉,首届“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评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龙岗区人民政府区长亲自担任,评委会委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有10余家公共服务机构入围参评,通过对领导力、战略策划、员工、合作伙伴和资源、流程、公民/顾客导向结果、员工结果、社会结果和关键绩效结果9个方面测评,产生了首届“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得主。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尝试,因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友军说,公共服务质量奖在龙岗诞生对提升“深圳质量”的高度、拓展“深圳质量”的广度都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