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河北省隆化县质监局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县内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采购验证情况、进货记录与产成品销售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记录,从原料进厂、产品过程控制到产品出厂检验及检验报告、产品留样、问题食品处理、产品召回记录及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一一进行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肉制品、蜜饯等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的食品、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酒类、饮用水、饮料等食品,重点进行检查。
二是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食品生产者树立牢固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严格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自纠和整改,同时对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利用本局专业技术优势帮助其加以解决,帮助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工作,切实保证企业出厂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扎实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以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12字方针为依据,以严格添加剂生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监管为抓手,从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针对辖区实际,该局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及熟食制品小作坊的监管上,逐企核对添加剂使用种类,重点监督检查有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一是督导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食品添加剂采购和入厂把关。重点检查企业添加剂采购验证记录及相关资质证件,同时将相关资料存入企业档案。二是督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将责任书交该局存入企业档案。严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掺杂掺假、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经查县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有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2家,没有发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复合食品添加剂现象,该局已责令其停止使用。
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该局还加强了对此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书,承诺不合格食品做到坚决不出厂销售,与全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逐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共签订《承诺书》74份。为掌握当前食品质量状况,隆化质监局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已抽检样品80批次。目前该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