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池州市在用特种设备的数量、分布及安全状况,从今年5月份开始,安徽省池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特种设备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范围和对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需要使用登记的在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使用单位等。重点对新建经济开发区及新兴行业中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压力管道,宾馆饭店空调制冷机组用压力容器、餐梯、洗衣房烘筒,浴室、食品作坊用小锅炉,城市垃圾中转站用起重机械等进行拉网式普查。
池州市质监局将对普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使用和生产特种设备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将督促企业限期治理。同时,更新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数据库,剔除冗余垃圾信息,确保普查成果纳入动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