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广东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日前发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

标准分为五类,一类为广州7.5元/小时,二类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6元/小时,三类为汕头、惠州、江门5.8元/小时,四类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4.8元/小时,五类为部分县4.3元/小时。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与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不同的是,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最低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而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

据悉,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比折算的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高约60%。

作者:记者 张祥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