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青神县质监局对照47种《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非食用物质企业监管,杜绝非食用物质流向食品企业。
一、部署自查。迅速将《关于严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出售47种非食用物质的通知》下发给相关企业,部署企业自查。
二、开展检查。青神县该类生产企业共2家,5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两家企业进行了检查,仔细核对企业近年来的销售台账,未发现向食品生产企业销售相关产品的记录。
三、加强督促。一是签订承诺书。组织两家企业签订了不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出售产品的承诺书;二是督促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三是督促企业完善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