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通化市委第八次常委会议精神,全面做好食品和特种设备“五项”工作,近日,吉林省通化市质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主持。局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化市质监局负责人传达了第八次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通化市长的讲话。他强调,作为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的政府职能部门,我们责任重大,必须高度重视,履行好职责,把每一项工作抓细、抓实,确保不出问题。
会上,还传达了市委 《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练兵、大宣传活动方案》,讨论通过了《全市质监系统开展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练兵、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通过大排查,不留死角、死面;通过大整治,及时有效排除排查出的隐患;通过大培训,使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人员受到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大练兵,熟练掌握安全规程,提高应急反应救援能力;通过大宣传,增强全社会食品、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促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具体要求是:各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对食品生产企业逐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记录。重点内容:检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是否建立了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生产的食品是否进行了出厂检验;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生产、销售记录和台账;检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按照《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的规定,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非 食用物质;是否有超范围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等。
各区域和类别监管责任人按分工对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排查。排查结果逐户登记造册,明确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并由排查、执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后予以备案。重点内容:生产、使用是否经过许可;是否违法违规充装气瓶(罐);是否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是否经过监督检验;施工前是否履行告知手续;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情况。
对于排查出的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并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于获证企业要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照生产加工及不能满足基本质量安全条件的小作坊予以取缔;发现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以及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予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进行整治;尤其是对于“三非”(非法制造、非法使用、非法安装)、“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纪律)及“三超”(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且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对拒不整改和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该停产的停产,该取缔的取缔,该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
同时结合全局开展的“业务达标”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重点对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应急应变能力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清楚承担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督促企业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企业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对辖区监管员要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再进行一次重点培训,更好地提高监管员的监管能力。各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按照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工作,保证培训考核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通化市质监局还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基础知识、办案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执法人员应急应变能力。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提高作业人员的按章操作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制定完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化市质监局还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向电台、报社投送稿件、制作电视专题片、发布公告,悬挂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开展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五项”工作的高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