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因被授权经销的产品涉嫌伪造QS质量标志,遭到质监局行政处罚,其经销产品也被要求下架。近日,该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将授权方诉至北京延庆县法院,要求对方退货并赔偿损失。
原告诉称,2009年10月,其与被告北京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约定由被告授权其经销某集团的白金酒系列产品。合同签订后,原告即向被告汇款,被告向原告方发货。2010年11月,某市质监局以该白金酒伪造QS质量标志为由,依法查封了原告仓库内的所有白金酒,并对原告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销售,所有白金酒被迫下架。现在下架和退回的产品一直堆放在原告仓库中,价值达59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请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