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提升质量的主体,是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责任人。为进一步促进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
一、扎实开展“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山东省、临沂市质监局关于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徐海峰局长为组长的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培训计划,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培训,着力提高企业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截止目前,活动中,共下发九部委《公告》228份,下发培训资料49份;对辖区内45家罐头企业发放了召开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责报告会的通知,向12家企业收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对79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收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表49份;下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告知13份。
二、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强食品企业人员培训,通过召开食品企业现场会和履责报告会等形式,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发证条件;制定上报201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提请县政府批复并下达;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对肉制品、白酒等重点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确保100%整改到位;重点开展肉制品、白酒、小麦粉、乳制品、纯净水等专项检查。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多措并举确保全县特种设备“三率”(即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8%以上;以全县化工企业为重点,提前介入,集中服务,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人员培训等方面优先服务;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帮助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升级改造,提升特种设备管理水平。
四、理顺工作,形成合力。一是加强质检、计量、标准化、组织机构代码、特检、信息、认证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质检系统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以实施标准化战略、名牌战略和创建质量奖、名牌和标准化良好行为为契机,深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着力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竞争力强的标杆企业,带动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五、全民参与、共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畅通12365质监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营造“企业主体推进,社会群体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