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依法从重、从快审判了一批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去年9月至今年4月,全国法院共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61件,106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无一人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人民法院还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判处了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同时,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职务犯罪,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