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于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送审稿 (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会议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粱锋副处长到会,并就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查提出了要求。来自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参编人员参加了会议。审查委员会由施工、设计、制造、科研、质监、监理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编写组关于《规范》编写过程主要修订内容的说明,对《规范》进行了逐条的讨论和审查,形成了如下审查意见:
1、编写组提供的审查资料齐全,编写程序、内容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2、本《规范》规定了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为10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 l500V及以下通用低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对近年来出现的新产品的施工及验收做出了规定,对原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整合,增加了“术语”和“试验”两章内容,删除了原规范中与目前技术发展不相一致的条款。本《规范》的技术指标先进、合理,能对低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3、本《规范》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经济政策,与相关的标准内容协调一致。
4、本《规范》内容完整,规定的技术指标具体,要求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本《规范》总体上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6、确认第 3.0. 16条、第4.0.2条、第9.0. 2条为强制性条文。
审查委员会专家一致同意《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请编写组按照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