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土耳其外贸署26399号公报发布了12项公告,决定分别对进口鞋、室内用玻璃、餐具厨具等多种商品进行监管,均自公告之日起15天后开始实施。具体监管条件如下:
1、26399-2007/2号公告决定对进口鞋类产品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6403、6404和6405项下的134个具体税号的进口鞋类产品实施CIF每双5到32美元不等的最低价监管;
2、26399-2007/3号公告决定对进口室内用玻璃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7013项下的24个具体税号的进口室内用玻璃实施CIF每吨700到6500美元不等的最低价监管;
3、26399-2007/4号公告决定对进口餐具厨具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7323和8215项下的23个具体税号的进口餐具厨具实施CIF每公斤2.5到20美元不等的最低价监管;
4、26399-2007/5号公告决定对进口某些玩具产品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9503项下的18个具体税号的进口玩具实施CIF每吨4000到15000美元不等的最低价监管;
5、26399-2007/6号公告决定对进口某些厨具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8509和8216项下的16个具体税号的进口厨具实施CIF每件10或15美元的最低价监管;
6、26399-2007/8号公告决定对进口箱包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4202项下的52个具体税号的进口箱包实施CIF每公斤7到36美元不等的最低价监管;
7、 26399-2007/9号公告决定对进口椅子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9401和9403项下的16个具体税号的进口椅子实施CIF每公斤3到7美元不等的最低价监管;
8、26399-2007/12号公告决定对进口自行车进行监管,对土海关税号为8712.00和8714.91.10.00.00的自行车分别实施每件150美元和30美元的最低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