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曹县质监局开展蚊香产品监督检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蚊虫又成了百姓头疼的问题。各种电子蚊香片、液体蚊香、盘式蚊香等驱蚊产品又开始热销起来,一些假冒伪劣蚊香也乘机进入市场,损害着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近日,山东曹县质监局对蚊香销售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对2家商场、超市经销的6种品牌21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商场和超市销售的蚊香产品标识齐全,较为正规。但也发现个别摊点销售“三无” (无农药登记号、企业标准号、卫生审批号)蚊香,为人身安全带来隐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下架处理。

  曹县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蚊香时,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辨别。

  1、看标识。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有国家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主要成分、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等标识。如果标注的是消字号或防疫等字样,则不可相信。

  2、看外观及燃烧。安全蚊香加工精细,色泽均匀,抗折力强;有毒蚊香表面粗糙,结构松散,有大的颗粒杂质,容易折断。正规蚊香燃烧时只有黄色的火焰和青白色的烟,燃烧时间可达7~8小时;而有毒蚊香不易点燃,燃烧时冒黑烟且浓,容易中途熄灭。

  3、闻香味。正规蚊香点燃后,烟雾不浓或无烟,有一股自然的清香;有毒蚊香在打开包装和燃点过程中,有股樟脑丸的味道。

  4、看香灰。正规蚊香燃烧后的灰呈白色;而有毒蚊香的灰呈黑或灰色。

  5、最好别买“三无”蚊香。 散装“三无”蚊香,在弄不清其有效成分之前,最好别买。蚊香的主要驱蚊成分为菊酯类,它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一种低毒高效杀虫剂,在合理的比例之内,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劣质蚊香,除了含有除虫菊酯外,还含有六六六粉、雄黄粉等,这些物质对人体具有毒性,并会在人体内蓄积。如果室内通风不良,很可能使人慢性中毒,产生鼻黏膜炎症、喉部不适、头晕、头痛等症状。

作者:邵庄 来源: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