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某企业出口到德国的700台电链锯,因使用说明书不符合IEC60745-1和IEC60745-2-13标准要求,被慈溪检验检疫局日常检验判为不合格。IEC标准规定电动工具必须提供一般安全说明,且一般安全说明的格式必须按顺序逐字写出且采用凸显的字体或类似方法,用以区别说明书中其他内容。而该批不合格的产品说明书只说明了部分安全条款,并且没有按标准要求按顺序说明,更没有用凸显的字体或类似方法说明。
据了解,该批产品的说明书是由对方客户提供的,在双方确定说明书过程中,生产企业也曾向客户提供符合IEC标准要求的说明书,但没有被客户接受,而生产企业为了拿下订单,更为了长期的合作最终妥协了,也因此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电动工具出口企业注意,在追求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要重视产品的标志和说明。电动工具要实现其本身的功能,是很难从结构上避免操作过程中的机械危险,因此只能通过警告或提醒用户来避免各种危险,所以说明书也属于安全标准范畴,其作用不容生产者忽视。
另外,说明书内容不规范的产品最先并最容易被市场抽查人员发现,被抽查到的几率也便大大增加,不管你的产品实际质量如何,至少可以根据标准规定判定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因此,在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时,对产品说明书的内容不要因为客户的要求而随意更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格式要求来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