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质监局“四强化”确保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通过严格审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发证后监管和实施巡查、回访、年审、抽查和定期检验“五制度”,提高监管有效性,确保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率达100%,巡查率100%。
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专项执法检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档案和动态监管机制,以城乡结合部、村镇加工区域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把国家已经明确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食品和乳制品、白酒2类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作为重点产品进行整治开展专项整治。二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和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推行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一是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职由责,权职结合的监管网络和责任网络,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实行责任区分片划段,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全面委托乡镇执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强化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一是认真落实食品市场准入、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监管执法制度;二是督促企业(小作坊)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建立产品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三是建立“食品安全接待日”制度。充分听取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有针对性的扩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食品安全。四是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快推进12365网络进社区、进乡镇,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