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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质监局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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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质监系统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视频会议精神。重庆市奉节县质监局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在召开的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会上,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责任书。

  二是印发了奉节县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对照法规规定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法规和质量安全培训,严格生产控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保障生产合格食品,确保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

  三是召开学习培训会,在市局视频会后,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是印制《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200余发放企业学习。

  五是督促企业全面向社会公开质量安全和添加剂使用承诺书。

  六是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印发了《质量安全告知书》,就《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义务等事项告知企业。

  七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立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台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记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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