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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召开民用蜂窝煤产品质量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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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民用蜂窝煤质量分析会,重点宣贯产品质量法规和相关标准。咸安及温泉城区内的16家民用蜂窝煤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咸宁市质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建,咸宁市经信委副调研员李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以“关注民生,服务企业,提升质量,促进发展”为主题,会上通报了民用蜂窝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分析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并组织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民用蜂窝煤国家标准》。会议还听取了部分企业负责人关于提高蜂窝煤产品质量的建议。

  此次民用蜂窝煤质量分析会,是一次法规、标准宣贯会,也是一次整治动员会。会上,咸宁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建就关注民生,服务企业,做好民用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强调了三点:一是要认真形势,增强主动性。民用蜂窝煤产品质量事关千家万户,作为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要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主动整改。二是要明确任务,注重针对性。企业质量负责人,要认真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整治工作,主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质量监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帮助企业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真正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三是要强化措施,确保有效性。整治工作中,质量监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密切合作,协同作战,及时反馈整治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企业负责人要结合监督抽查暴露的问题,科学分析,准确查找不合格的原因,制定出易操作、管长远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治目标完成。市经信委李洁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民用蜂窝煤行业管理,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与会企业负责人对质监部门关注民生、服务企业的做法表示欢迎,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座谈会,学习了相应知识,回去后一定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整改,使企业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产销售“放心煤”。

  下一步,咸宁市质监局还将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抽样复查不合格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取消其证照,确保广大市民用上合格的蜂窝煤。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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