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海关总署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以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推进加工贸易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继续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经验。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将研究参照海关对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的保税监管理念,探索新型保税加工监管模式;署省双方将共同研究采取措施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增强设计研发能力和品牌营销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增加内销业务,向高端产业链延伸,加快推进对外贸易从货物贸易为主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转变。随着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海关还将逐步跟进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外经贸、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实现加工贸易报批、报备、报关、报核的网上作业、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