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个别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油脂生产加工花生油,为切实保障全县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安全,邹平县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开展了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企业16家。
据了解,此次监督检查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执法人员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2009年第119号),认真检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企业进厂原料查验把关情况;进货台账、生产控制记录和销售台账是否齐全;产品出厂是否做到了批批检验;是否有违规使用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生产食用植物油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