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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监局再次突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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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再次开展食品添加剂突击检查。

  上午10点,四川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与食品处、四川省质检院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到位于新都三河场镇的成都人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该企业主营五谷杂粮、营养粉、固元膏、炖品、调味品、杂粮、果仁、豆类、药膳、干货、调料等,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分装。执法人员在企业查看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及时登记备案,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登记台帐;是否具有食品添加剂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在原材料库,检查组查看了该企业的原料存放情况。红枣、大豆等干货原料一堆堆随意放在库房中,没有明显的标识区分,根本无法区别、辨认。在仓库一角,还摆放了一些原料的废料。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企业对现场的原料加强管理,不同原料要规范的分区存放,并要求企业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将废料保存2年,才能进行处理。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整改,规范原料存放。

  在产品包装生产车间,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每一个加工环节,并询问相关负责人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包装用的规定,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包装材料的索票、索证制度。在成品存放处,已加工好的成品被存放在一个个钢制的储存罐里,密集地排在一起,其产品名称也没有明显的标注。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整改,清楚标注出每一类食品的名称,并规范存放。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和专家检查了企业是否按照许可的产品范围进行生产,是否采购、使用无证的、成分不明的食品添加剂,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有使用非食用物质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内容是否完整、真实、清楚、明显,是否有不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有虚假标注掩盖产品真实属性的行为。经检查,成都人民食品有限公司均未出现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四川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对发现企业产品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都将立即封存不合格产品,责令召回已售出不合格产品,清查库存原料、成品及产品流向,将可能发生的影响降到最低。负责人说:“对违法违规要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该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坚决移送。”

作者:欧阳文婧 来源: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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