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石家庄召开的河北省建筑市场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河北省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通报制度。
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同时,将加快工程质量检测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年内全省实现实时数据上传,推进质量巡查制度向执法监督检查的转变,让百姓住上舒心房、放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