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完善与食品接触塑料和塑料制品新条例(EU)No.10/2011,欧盟对法规中关于禁止在聚碳酸酯(PC)婴儿奶瓶中使用双酚A的法规进行了修订。新条例将于2011年5月1日生效。
据悉,欧盟于2011年1月发布了食品接触塑料和塑料制品的新条例(EU)No.10/2011,并公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之上。法规对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制定了详细的要求,并将规管范围扩大到多种材料、多层材料制品中的塑料接触材料。
此外,欧盟(EU)No.10/2011法规还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替代食品接触塑料2002/72/EC指令。目前,BPA禁令则由2011/8/EU指令进行规管。新法规执行后,12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中的双酚A禁令则由欧盟(EU) No.321/2011法规规管,其生效日期为2011年5月1日。而对于制造商的生产或进口的规范措施于2011年6月1日生效。
详见: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现有的2011/8/EU指令) | 生效日期(新的EU No.321/2011法规) |
BPA | 12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塑料奶瓶 | 禁止 | 2011年5月1日 制造 2011年6月1日 市场销售和进口 |
2011年5月1日 制造 2011年6月1日 市场销售和进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