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日,加州65法令(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就时尚配件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含量达成一致,这些配件包括服装、鞋类、珠宝、以及移动电子设备的外壳等。根据法令,这些配件中DEHP不能超过1000ppm(0.1%)。
2011年3月1日,一份针对时尚配件的行业内被称为“3P标准”的条款修订完成。根据条款内容,配件中易受影响的成分包括聚氯乙烯(PVC)和其他软塑料、乙烯基或合成纤维皮革成分等在使用过程中可直接接触到的物质。“3P标准”被定义为配件中DEHP、DBP和BBP的最大浓度不能超过1000ppm(0.1%)。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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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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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制定
(3P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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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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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HP
DBP
B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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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配件:
•服装包括手套和头饰
•提包吊饰和拉链环
•腰带
•化妆盒/袋
•期刊和地址簿封套
•移动电子装置套(电话、相机、MP3播放器、CD、DVD和笔记本)
•眼镜盒
•鞋子
•手袋、钱包、手抓包和托特包
•珠宝
•钥匙圈、钥匙链和钥匙套
•行李牌和身份证套
•梳洗用具盒/包
•钱包和其他钱币或支票存贮包
豁免:
•桑拿套装
•主要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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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HP、DBP和BBP的最大浓度小于等于1000ppm(0.1%)(聚氯乙烯(PVC)和其他软塑料、乙烯基或合成纤维皮革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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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5日:
最初的生效日期
2012年12月15日前:
若有扩展需要将根据法院的申请通知
2013年12月15日前:针对鞋类,若有其他的扩展要求,将根据法院的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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