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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定陶四项措施强化食品添加物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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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山东省定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引导食品生产加工者规范、准确、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广大群众食品安全。

  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物质实行自查报告制度。帮助企业建立食品用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规范的食品添加剂专用台账,确保企业原料进厂合格,要求企业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逐一备案,保证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有序管理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查,通过到企业生产现场检查、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了解并掌握企业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物质和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对超标准、超范围滥用添加物质和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或者化工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予以严惩。

  四是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日常巡查等形式,向企业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政策法规,使企业不断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作者:佚名 来源: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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