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并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将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危化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连日来,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正在积极行动起来,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升温。同时,各地期待危化品企业安全达标评审通用标准尽早出台。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王浩水司长说,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能使企业各部门、生产岗位、作业环节的安全工作和各种设备、设施、环境等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是,通过标准化达标建设,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记者采访了解到,4月18日,北京市安监局印发实施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据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蔡淑敏介绍,北京市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从今年4月起至12月、分三个阶段开展,年底前全市危化品企业(没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除外)要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标准化标准执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评审标准依据《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标准(范本)》,标准化三级评审得分为70分(含)以上。待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审通用标准》发布后以新标准为准。
福建省安监局裘松樵副局长告诉记者,福建省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早在两年前就结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开始推进。并制定了《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指南》和《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指导意见(暂行)》,文件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B级以上的危化企业,通过增加职业危害控制等要素即可过渡为标准化三级达标。目前,全省已有156家危化品企业通过二级或三级达标考核。国家安监总局文件下发后,福建省又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并将于近期印发实施,目标是:涉及危险工艺的危化品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化企业今年底前要实现三级以上达标,其他危化品生产和储存企业2012年底前要全部实现三级以上达标。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多数省份都已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时限要求明确了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目标。山西省规定,今年底前危化品生产企业中合成氨、氯碱、焦化企业,80%以上要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其他危化品生产企业50%以上、经营企业30%以上要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甘肃省要求,中央在甘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以及涉及15类危险化工工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其他危化企业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为如期实现国家确定的标准化目标,各地都采取了一些强硬措施。如北京市规定,2012年2月1日起,对未达到标准化三级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安监部门依法暂扣其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到期的不予换发;对经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提请属地政府予以关闭;达标企业因放松管理导致发生事故或不再具备标准化条件的,由安监部门取消其达标等级并予以公告。福建省把危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量化分值,强化责任。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同时发现,国家明确要求2012年年底前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但目前危化品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的依据还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两项安全生产标准。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评审通用标准,以及安全标准化咨询、审核、申请受理、考评等具体操作的相关工作尚未跟进,这将会直接影响到了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