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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进一步强化全市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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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特殊管理药品流弊的新形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强化监管措施,坚持“责任”、“科学”两手抓,进一步强化全市特殊药品监管。

  一是强化责任制度,完善特殊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市、区、企业”三级联动责任链。全市层面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设定分片监管联系人;区县层面落实驻厂监督员和监管责任人制度,每家企业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企业层面实施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负责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要求。

  二是运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展科学监管手段。坚持特殊药品监管“实情可察、细节可控”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完善“特殊药品监管网”、“特殊药品电子监管码”和“药品追溯系统”三套电子监管工具,实现特殊药品监管“一针一片”安全可控,保证监管效率和监管效果。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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