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意大利实施强制性产品原产地法规后,欧盟各国就开始考虑对原产地标识的要求统一口径。最近在欧洲议会推动下,一项强制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纺织品须加施原产国、所含动物成分标识的法律草案,获得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表决通过。虽然该要求的具体实施规定尚处于制定之中,但这项法律规定必然会影响到我国输欧纺织品的生产和出口。
欧盟一直是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的重要市场。以平湖地区为例,该地区目前约有250家出口服装生产企业,是我国出口服装加工重要聚集地之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地报检输往欧盟市场的纺织服装共计1142批,货值4771.8万美元,分别占该地出口报检总批次和总金额的24.3%和23.0%,无论是数量还是货值都处于较高水平。
对于即将出台的新规定,企业应该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首先,必须提高意识,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动态。其次,有针对性地作出调整。例如在接单时,应该与国外客户加强沟通,了解出口市场的要求,认真审查产品标签,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第三,虽然规定有望统一,但仍需考虑各国的地域特点。由于欧盟各国在文化、法律体系以及消费习惯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所以还要照顾到具体输入国的民风民俗等特点。如法国纺织品和服装的标记必须用法语,而丹麦则可以用丹麦语、挪威语或瑞典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