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饮用水企业是否更换PC水桶、是否在灌装前对水罐进行清洗消毒等、是否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的生产条件、是否严格执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4月21-25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5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县饮用水企业基本能按QS条件要求组织生产,但有部分企业存在25本台帐记录不全、现场管理混乱等情况现象,除1家企业使用一次性PET袋装外,另4家企业还存在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PET桶的情况。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能知书。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4月26日,组织召开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状况(饮用水、饮料)分析会,通报前阶段饮用水企业检查情况,帮助企业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四是签订承诺书。通过协调,推动5家饮用水企业全部签订换桶承诺书,承诺2011年5月20日后不再使用PET桶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