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广东省质监局组织召开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座谈会,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并落实生鲜乳、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建立并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等14项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
该局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承担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必须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于获证企业,要求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生鲜乳和原料乳粉检验,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乳制品出厂检验,必须对每批出厂产品进行三聚氰胺等检验,完善乳品追溯制度等。对食品安全监管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形成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同时,加强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的执法查处力度,对多次督促整改仍不落实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