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西省太原市质监局的有力推动下,太原市政府出台了《太原市实施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全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在市质量立市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组织实施。太原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等20个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并于每年4月初前向市质量立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质量基础信息数据。领导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对全市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并邀请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全市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进行质量状况分析,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
据了解,太原市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围绕市政府每年工作重点,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以及其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质量问题为主要内容,科学分析各行业质量现状与趋势,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提出改进质量状况的对策措施。每年选择2~3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