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各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2011年我部将对农业系统国家级、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内容
2011年我部将在以下5个方面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具体项目及检测方法见附件1):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
(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
(三)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四)牛奶中三聚氰胺和氨苄青霉素检测;
(五)土壤中重金属检测。
二、能力验证参加单位
(一)承担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必须参加与承担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报送书面材料,说明其理由。同时,此类质检机构也可自愿参加其他项目的能力验证。
(二)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等其他国家级、部级和省级相关质检机构,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愿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
三、能力验证技术支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能力验证具体组织工作。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等5家单位为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见附件2),负责能力验证报名、样品制备、发放和结果收集汇总等工作,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四、能力验证专家组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成立了能力验证专家组(名单见附件3)。专家组由熟悉能力验证制度、检测和统计方法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并起草总体评价报告。
五、时间安排
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原则上进行一次,对于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参加单位须及时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4),于4月29日前报名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二)农产品中重金属、土壤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分别于2011年5月24日前、2011年5月27日前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项目须在现场加标后72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其他类别能力验证项目须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
(三)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应在接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补验申请。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补验工作应在2011年8月底前完成。
(四)各技术支持单位应在能力验证工作和补验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和补验结果汇总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能力验证专家组完成对各类别项目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起草总体评价报告等材料,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六、能力验证结果使用
(一)参加能力验证补验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补验结果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不合格”计:
1.能力验证补验结果不合格的;
2.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
3.能力验证样品未在本单位检测,而进行分包的;
4.相互询问检测数据,伪造检测结果的机构。
对于3、4两种情况以及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质检机构,我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质检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复查、监督和扩项评审中,可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四)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暂停相关项目的检测工作,并给予6个月整改期,在整改期内,停止安排指令性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农业系统各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应积极参加我部组织的能力验证,认真配合有关技术支持单位的工作安排,应提前与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样品(见附件5)。本年度各能力验证项目均不再提供检测用标准物质。
(二)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按照附件6的格式填写检测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及原始记录、图谱等一并寄送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三)技术支持单位应严格按照我部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能力验证开始前,应让参加单位明确能力验证有关具体要求。能力验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能力验证有关信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对技术支持单位进行监督和抽查。
八、联系方式
在能力验证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组织单位或具体牵头组织单位联系。
(一)组织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杨扬,电话:(010)59192342,传真:(010)59191500。
(二)具体牵头组织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刘鹏程,电话:(010)59191736,传真:(010)59191808。
附件:
1.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汇总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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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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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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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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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毒死蜱、敌敌畏、敌百虫、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杀螟硫磷、马拉硫磷、伏杀硫磷、亚胺硫磷、特丁硫磷、地虫硫磷、喹硫磷、倍硫磷、辛硫磷、硫环磷、甲基硫环磷、丙溴磷、治螟磷、蝇毒磷、灭线磷、杀扑磷、乐果、甲基异柳磷、二嗪磷、稻丰散、滴滴涕、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三氯杀螨醇、腐霉利、硫丹、涕灭威、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克百威、三羟基克百威、甲萘威、灭多威、异丙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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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NY/T 76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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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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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和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9648-2006)或《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6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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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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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法》(SN/T 211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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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虫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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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性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4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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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幼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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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性食品中灭幼脲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3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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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菌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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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等4种苯并咪唑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1680-2009)或《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6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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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虫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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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中吡虫啉残留量的测定》(NY/T 1275-2007)或《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6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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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中重金属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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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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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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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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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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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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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GB/T 5009.1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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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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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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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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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铜的测定》(GB/T 5009.1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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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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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锌的测定》(GB/T 5009.1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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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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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镍的测定》(GB/T 5009.13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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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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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009.12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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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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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尿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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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肝和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气相色谱-质谱法》(农业部1031公告-3-2008);
《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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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中磺胺类药物(SMM,SM2,SMZ,SDM和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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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猪肉 附录E“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NY 502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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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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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石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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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 2036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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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氯酚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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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SC/T 303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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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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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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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中三聚氰胺和氨苄青霉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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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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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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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苄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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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中氨苄青霉素残留检测方法——HPLC》(NY/T 82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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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重金属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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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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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2105.2-2008《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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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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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105.3-2008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3部分:土壤中总铅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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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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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138-1997《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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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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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141-1997《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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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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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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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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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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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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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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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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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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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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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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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环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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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
邮编:300191
|
刘潇威
王 璐
|
022-23003871
022-23003829
|
022-23003871
022-23003829
|
2
|
2011年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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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槐
汪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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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103656
|
010-62103659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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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141
|
马 兵
李 强
|
010-68672898
010-68670701
|
010-68672898
|
4
|
2011年牛奶中三聚氰胺和氨苄青霉素检测能力验证
|
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邮编:100193
|
李长皓
王 俊
|
010-62818802
|
010-6289758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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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土壤中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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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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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土肥监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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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712室
邮编:100125
|
郑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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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91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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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919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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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专家组名单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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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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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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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野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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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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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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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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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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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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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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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科院植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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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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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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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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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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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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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科院质量标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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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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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槐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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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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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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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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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
李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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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副研究员
|
刘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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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
研究员
|
沈建忠
|
中国农业大学
|
教 授
|
宋 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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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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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
王加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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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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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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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景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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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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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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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参加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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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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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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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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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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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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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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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哪类能力验证及验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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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样地点选择
(注:参加农产品农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验证的单位参照附件5,根据就近原则选取领样地点,填写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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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样品领取方式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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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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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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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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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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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青岛),联系人:薛致勇
电 话:0532-87861692,1379198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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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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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成都),联系人:游米沙
电 话:028-84504140,13678188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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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中重金属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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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单位于2011年5月9日寄出考核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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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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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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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地点及电话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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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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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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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人:卢立娜,电话:0532-8583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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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联系人:徐捷,电话:021-6568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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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李强,电话:010-68670701
|
||
牛奶中三聚氰胺和氨苄青霉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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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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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地点及电话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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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重金属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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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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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地点及电话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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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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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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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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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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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结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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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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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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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测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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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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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样品
(mg/kg)
|
平均值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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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标准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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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水产品药残检测结果单位为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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