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质监局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已于日前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树立“向质量要资源,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实现全面发展”的意识,把质量工作摆到“十二五”的战略位置来抓,通过提升质量来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破解能源、土地和环境承载力等要素制约,实现产业升级和全面发展。
据介绍,浙江省政府对于质量强省工作政策支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可谓“要钱给钱,要人给人”。该意见规定,公共财政要加大对质量安全、民生计量等质监工作投入,足额保障质量监督抽查、民生计量检定和基层监管机构日常办公等经费,要加大对质检技术机构支持力度,配合新型战略产业和块状经济发展规划建设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意见明确要求,在全省实施省、市、县(市、区)3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并以质量奖为导向,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千家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万家企业导入全面质量管理,同时继续对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企业予以奖励,对新创品牌企业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面给予倾斜。
根据意见规定,浙江各级政府将层层建立质量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制度,把质量建设纳入到年度考核。
翻看意见,记者注意到,浙江对“十二五”期间质量工作目标除了总体上的要求之外,还列出了诸多细项,逐一量化。“在质量创新方面,实施50个以上重大战略专项,培育500家创新型企业,专利申请量和实施量以及实施率都要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在技术标准战略方面,浙江要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标准300项以上,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要达到60%以上,块状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要达到30%以上,建设200个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还要求规模以上企业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率达到85%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40%以上”、“在品牌战略方面,要培育100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浙江区域名牌(类似神户牛肉、波尔多红酒这样的产业品牌),培育浙江名牌和浙江省著名商标3000个,浙江服务名牌300个,中国驰名商标250件……”该意见还明确要求,浙江产品在全国的检验合格率水平必须保持领先地位,浙江建设工程质量校验合格率必须保持在100%,全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在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广泛建立标准体系并在5000家企业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实现上述质量建设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工作路径,即通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支撑质量诚信约束和质量水平评价四大体系强化质量基础,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名牌创建三大战略增强质量竞争力,并积极开展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四大实体质量建设以提升生活品质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