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上已相当完善。吸取这些国家在工程担保与保险、工程咨询、政府服务、行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建筑业情况,以不断推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改革,逐渐改善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积极有效的强制性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在发达国家,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建筑师、总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承包商、建筑产品制造商、质量检查公司等,均须向担保与保险公司进行强制性投保。担保与保险的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或维护工程的结构失效,以及建筑所在场地的破坏。从项目立项开始到缺陷保证期止,按合同分别由责任负责方承担担保与保险责任。
在这些国家,一般都实行浮动担保与保险费率制,承包商担保与保险费率根据建筑物的风险程度、承包商的声誉、质量检查的深度等综合加以考虑。在法国一般要负担相当于工程总造价1.5%到4%的保险费。由于担保与保险费率的确定考虑了承包商的声誉和业绩,为了得到优惠的担保与保险费率,承包商必须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声誉、积累良好的业绩,从而促进了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的良性发展。担保与保险公司在施工阶段积极协助监督承包商进行全质量控制,以期保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担保与保险公司就可以不承担或少承担维修费用。
另外,成熟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为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效的社会保障。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有着层次分明、专业分工细致的工程担保与保险组织体系:第一是担保公司与保险公司,各自承担着相互有机的不同的市场角色;第二是服务于担保与保险公司的各类担保与保险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沟通担保与保险公司和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联系;第三是与担保和保险业相关的立法、司法、行政机构作为其外部组织,以及社会舆论监督机构。
发达的工程咨询业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
严格规范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资格认证是咨询业有效服务于工程质量管理的前提。咨询行业的自律约束机制对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做出了贡献。专业人士组织和专业人士的管理,宏观上依靠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微观上依赖行业协会的工作条例、职业道德标准的监督控制。行业协会自律制度,有利于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从业组织市场竞争能力,对于提高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平、公正、竞争和有序的市场机制促进了咨询业的发展,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监督提供了优质服务。统一、开放和竞争的建筑市场,咨询业高额的经济待遇和受人尊重的社会地位,加剧了咨询业的竞争。一是通过自身努力取得工程咨询执业资格,二是高效的工作和敬业精神赢得社会声誉,接受政府和业主的委托。竞争激发了咨询业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咨询业的自身发展,提高了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为建设工程质量社会化监督管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咨询业多极化的深化发展,为建设工程质量持续改善创造了社会保障条件。咨询业的市场化,非常适应各层次投资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呈现以下4个特点:一是工程咨询单位的组织具有民营化、专业化和小规模化的特点;二是重点扶持、保护大中型工程咨询公司;三是专业协会趋于向管理科学化、经济实体化和组织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四是专业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基本做到以建筑业每个专业领域为基点。
高效的政府服务职能
在发达国家,政府不是站在企业的对立面,不是领导机构,而是“服务机构”。无论是建筑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国内建筑市场的管理,还是国外建筑市场的开拓,无不体现出政府的服务职能。政府对建筑业参与者的管理是通过政策引导、法律规范、市场调节、行业自律、专业组织辅助管理来实现的,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约束企业和各方主体的行为,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发达国家重视建筑立法,建筑业的法规建设和完善工作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职能机构的核心工作,各个环节、各个层次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遵循,涵盖了包括政府监督管理行为在内的所有参与建设者,责任明确,条款具体,为严格执法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
开拓国际市场是政府建筑业管理服务的重要职责,把提高本国的建筑业竞争能力、开拓国际市场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际合作方面主要做法:一是统一规范。规范统一是建筑市场统一的基础,各国积极参与统一标准建设,努力推进ISO组织,推进统一化。二是建立区域性共同市场,促进教育体制的融合和专业人士资格的互认,为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法律支持。共同体范围内享受国民待遇,开展公开招标,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建立共同市场,为本国企业扫清了政治、经济障碍。三是宣传和学习别国和地区的法规。政府组织专业人士研究国外法规,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为本国企业提供咨询,为本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系统强化的行业教育培训
发达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都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建筑业的教育和科研工作,其主要任务是从事教育和培训计划、方针的制定、专业资格审定、建筑业人力资源开发等。欧美注重高等院校在建筑业基础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日本把企业自身的科研力量看作是行业技术进步的主力军。同时,政府致力于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遗余力地为科研成果转换努力服务。科技进步已成为发达国家建筑业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发达国家特别注重专业人士培训,健全高等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注重基础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对建筑业人员培训和技术水平测试,培训课程包括了建筑业的各个工种,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持证上岗,以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质量。注重学习型企业的塑造,加大继续教育培训的力度。发达国家把对人员的再培训作为建筑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对在职人员制定有多种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通过岗位再培训,不断更新和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高等学校教育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及时进行改革,调整课程设置,改变学习计划,以社会需求确定培养目标,积极参与建筑业的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注重专业理论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素质,为学生从事高层次技术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专业教育保证,形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才需求的不竭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