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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能替代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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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发生的“瘦肉精”、假葡萄酒等质量安全事件,无不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安全事件呢?执法监管肯定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产品一出事,大家就抱怨国家在管理方面这样那样的不足,显然也有些片面。因为产品质量不是管出来的,而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企业是法人单位,有法人代表,企业怎么生产,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否安全,企业承担着重要责任,决定产品质量的根本也在企业。只有企业依法生产,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把好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所以,要想有一个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首先就要教育企业树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那么,企业如何增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呢?企业首先要生产合格的产品,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或者冒充他人的厂名、厂址等。其次,要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企业要主动负责,召回产品。除此之外,企业与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交流,建立自律机制。作为政府部门,除了加大检查力度外,还应积极做好榜样引导,一方面,加强名牌培育和扶持工作,发挥优秀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则要加大曝光力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作者:岳尧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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