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总督于近日宣布,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将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生效。取代已实施了40年的《危险产品法》。该法案旨在加强加拿大现有的消费品安全法规,并从以下方面更好地保护加拿大民众的健康和安全: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推广宣传任何可能对人体健康安全产生风险的消费品;企业获知涉及产品使用的严重事故或致死消息时,必须向政府及时通报产品重要安全信息;产品制造商或进口商在必要时须提供相关的检测、研究报告;授予加拿大卫生部召回危险消费品的强制执行权;提高罚款和处罚的金额。
该法案中要求,如婴幼儿用品如奶嘴、饮料吸管等产品中的可允许含铅量为最高90mg/kg;婴儿床不能有任何能使婴幼儿爬出护栏外的支撑点,以免孩子坠地受伤;所有婴儿床、摇篮和摇篮床侧面围栏高度不能低于23厘米;产品含铅量不得高于90mg/kg等。
此外,加拿大政府承诺将与业界积极沟通,及时告知制造商在CCPSA下的新义务和新要求,并告知消费者新立法将会如何影响到他们。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及进出口贸易商加大对该法案的研究力度,积极关注加拿大官网或者质检信息,仔细分析法规中的具体要求、标准。同时在原材料选取、产品设计、生产流程、包装以及检验时都要严格把关,加强原料的自检自控,严格按照新法规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执行,避免因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