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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局第一季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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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一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各市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全省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第一季度,共抽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083户(次),其中:合格企业976户(次),企业合格率为90.12%;抽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299户(次),合格1075户(次),合格率为82.76%;检验食品样品4894组,合格4493组,产品合格率为91.81%,不合格率为8.19%。与2010年四季度相比,合格率下降0.46%,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为:水果制品、鸡精、蜜饯、淀粉及淀粉制品、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二、抽检食品质量状况

  (一)主要食品种类质量状况

  从产品抽样检验的总体情况来看,小麦粉、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酱油、食醋、乳制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类、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蔬菜制品、酒类、酱类、糖、蜂产品等产品质量良好,这说明,全省一季度食品质量保持良好水平,是安全的。

  监督抽查检验合格率略低的产品是:水果制品、鸡精、蜜饯、淀粉及淀粉制品、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合格率分别为85.45%、84.21%、77.42%、73.89%、70.45%.

监督食品种类质量状况
 

序号

抽查产品名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合格率较上年第四季   度上升/下降率(%)

1

小麦粉

387

358

92.51

2.88

2

食用植物油

476

447

93.91

4.68

3

酱油

142

131

92.25

-2.34

4

食醋

272

256

94.12

8.09

5

乳制品

142

132

92.96

-3.5

6

饮料

279

254

91.04

1.12

7

肉制品

242

236

97.52

——

8

味精

31

27

87.1

-12.9

9

黄酒

33

32

97

6.5

10

白酒

238

231

97.06

3.66

11

茶叶

25

25

100

——

12

糕点

828

775

93.6

5.33

13

蔬菜制品

143

138

96.5

1.12

14

豆制品

351

333

94.87

2.34

15

水果制品

55

47

85.45

-7.41

16

炒货及坚果制品

214

214

100

1.5

17

调味料

81

80

98.77

7.77

18

淀粉及淀粉制品

203

150

73.89

-14.39

19

饼干

25

223

92

-8

20

其他酒

20

18

90

-10

21

含茶制品及代用茶

44

31

70.45

-29.55

22

酱类

48

44

91.67

5.33

23

蜜饯

62

48

77.42

-12.58

24

糖类

52

52

100

12.2

25

蜂产品

95

89

93.68

-6.32

26

鸡精

19

16

84.21

6.44


  (二)几种不合格食品质量状况

  一季度监督抽查检出不合格食品共计401组,产品不合格率为8.19%。监督抽查食品不合格项见下表:

监督抽查食品不合格项
 

序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1

小麦粉

水分、灰分、过氧化苯甲酰

2

食用植物油

折光指数、过氧化值、加热试验、酸值

3

酱油

全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氨基酸态氮、标签

4

总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苯甲酸

5

乳制品

蛋白质、标签

6

豆制品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水分

7

肉制品

亚硝酸盐、菌落总数

8

饮料

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标签、蛋白质

9

葡萄酒

铁、总二氧化硫

10

白酒

总脂、己酸乙酯、标签、酒精度、固形物

11

糕点

苯甲酸、菌落总数、过氧化值、酸值、铝、水分

12

淀粉及淀粉制品

铝、二氧化硫

13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菌落总数、标签、净含量

14

水果制品

标签

15

蜂产品

菌落总数、水分

16

鸡精

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

17

蜜饯

总糖、菌落总数、二氧化硫残留量


  三、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部分企业不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减少原料的投入量或使用低价的原辅料,造成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如:一些糕点类食品铝超标的原因是糕点生产加工厂为改善糕点外观、口感,过量使用了硫酸铝钾或含铝泡打粉。

  (二)生产过程关键质量控制不严。企业管理不规范,生产、生活区未严格区分,生产工人卫生意识较差,杀菌设备安装使用不当,造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要求合格;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比较多,使用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料,或是原料中含有可以分解为苯甲酸的添加剂,非法添加苯甲酸。

  (三)企业管理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手段不科学,生产设备陈旧、落后,除杂净化达不到标准要求,一些企业卫生条件和标准一直在低层次徘徊,不能真正保证清洁生产需要,致使部分食品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

  (四)检验制度不落实。企业缺乏检测设备和检验人员,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不哆,未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

  四、处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3号),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各市、州质监部门要监督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认真进行整改。责令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2009年第119号)进行自查,并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由所在地质监部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检查,查清问题根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问题突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罚,并在当地媒体予以曝光。

  (三)对连续两次抽检品质指标、安全指标严重不合格企业,由相关市州局依法按程序办理撤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手续。

  (四)责令相关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召回问题突出的不合格产品,特别是安全指标,品质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要坚决实施召回措施,并通报工商部门予以下架。

  (五)相关市州局要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六)请各市州局将处理情况,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

  附件:1、一季度食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略)
     2、一季度食品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名单(略)

  附件也可以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gszl.gov.cn)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通知文件”下载。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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