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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全面提高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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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组织召开邹平县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现场会,5家企业代表围绕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做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责报告,食品企业监管人员进行了点评,并就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山东省质监局刘德亮副局长作总结点评。

  刘德亮副局长在点评讲话中指出,滨州市率先组织落实这项工作,能够走在全省的前头,充分体现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企业的履责报告内容真实,分管责任人的点评客观到位,体现出了履责报告的成效。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正处在一个全新阶段,企业不能怕生产过程中有差距、有问题,监管部门采取履责报告等各种方式就是要督促帮扶企业抓紧解决问题、缩小差距。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做食品就是做良心”的观念,以对社会和大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自身做起,保证食品安全。同时,监管人员要认真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行动,要敢于拉下脸面,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全社会要充分认识履责报告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报告会还要求,滨州各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落实国家总局119号公告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客观真实的反应本企业在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企业规范生产;各县(区)质监局要迅速组织好辖区内的企业履责报告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监部门将发挥职能,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力度,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参加滨州市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活动启动仪式的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和企业法人听取了报告。

作者:丁帅 郝颖 李苑 来源: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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