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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采取四项措施有力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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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公众食品安全,云南省临沧市实行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多次对各县(区)和各监管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有效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抓宣传工作。为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宣传。

  二是抓日常监管。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从企业和人员资质、食品和原料采购渠道、入库验收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加工操作规程、添加剂使用、环境和个人卫生以及食品标签、性状、包装,以及泔水处理等方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为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农村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和现场监督指导。

  三是抓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名酒、“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食品包装材料、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餐具集中消毒、问题乳粉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全市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四是抓重点防范。在食物中毒多发季节,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大规模、多角度、全方位向全体市民宣传预防知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场和餐饮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主动防御。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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