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做好2011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认注【2011】20号)要求,山西检验检疫局结合辖区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计划。
一是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二是与山西省质监局协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三是做好风险分析,抓好监管。对有机产品认证进行重点监管,对风险较高的认证种类和项目进行针对性监管。对获证企业、产品存在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将责令发证机构立即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并通报国家认监委。发现认证机构存在问题的,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