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行政案件公开审理会:与会人员除该局案审会成员外,还有贵阳市人大、政协、纪委、法制办、工商联等10余个部门的相关领导列席旁听。由质量技监部门邀请政府监督部门旁听,公开审理行政执法案件,这在贵州省质量技监系统尚属首次。
据介绍,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推进政务公开,让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更加公平、公正,决定组织一次行政案件公开审理会,将案件内容、审理程序、处罚依据及审理结果等全部公开。
在此次案件审理会上,审理了水泥生产企业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水泥、居民住宅水表未首次强制检定、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和加工销售不合格的公路护栏等4个案件,案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生命财产安全及国家产业政策等,案件货值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审委就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适当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形成了统一的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