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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9家39种产品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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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名单详见2版)现场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

  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对食品安全影响重大,而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起码的质量保证能力和条件。针对这种情况,今年7月18日,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首批通过市场准入,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北京德宝商三印刷有限公司、奇妙包装有限公司、珠海中富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均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企业,申请准入的产品共有97个,覆盖了本次实施准入的全部39个产品品种。今后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应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

  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8月底开始,对此次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质检总局建议广大企业尽快提出准入申请,避免因获证较晚而影响生产经营。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首先要立足于我国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小、管理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国情,在监管工作中,扶持一批优秀企业做大做强,规范一批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取缔淘汰一批不具备质量保证条件的企业,打击一批专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2007年,质检部门将针对四个重点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监管。一是重点产品,即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的产品;二是重点区域,即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域;三是重点企业,主要是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小企业和小作坊,以及那些专门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和窝点;四是重点问题,主要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非法使用回收塑料加工食品包装容器和工具等问题。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启动后,国家质检总局还将逐步对纸、金属、玻璃、陶瓷等各类材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作者:夏文俊 刘伊婷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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