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5日发布的《200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有15.1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22大类出口产品中,有18类产品由于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而遭受691亿美元的直接损失,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9.07%。
此外,2005年中国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为217亿美元, 约占2005年全国出口贸易额的2.8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中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19.29%。
可见,国际贸易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传统关税壁垒正逐渐削弱,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日益明显。
商务部世贸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掌握中国企业在出口中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基本情况,是有效应对的重要基础。调查显示,“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是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
“从趋势上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已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延伸。”这位负责人分析指出,特别是欧盟颁布《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禁止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以来,中国机电高新产品生产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了出口成本。
面对严峻形势,中国企业已采取应对措施。调查显示,有71.8%的企业选择通过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国际或对方标准来积极应对;63.4%的企业认为还要争取获得国际权威认证和出口国认证。
但调查同时显示,目前中国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面临诸多困难,有50.7%的企业认为当前应对的主要困难是“资金缺乏,难以进行技术改造和获得国际认证”;43.7%的企业认为是“信息不灵,不知道对方规定已经改变”;41.5%的企业认为是“渠道不畅,受到不公正待遇不知道向谁反映”。
因此,为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商务部会同质检总局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指导意见》,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出口技术服务体系,为帮助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提供技术服务;加大评议力度,选择国外实施的对中国影响较大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组织评议;加强多双边磋商,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等相关平台进行交涉;加强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