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专利比喻为一根能够置人于死地的大棒,相信国内彩电企业都不会反对。当然,这根大棒不是拿在自己手里,而是握在别人手中。尤为恐怖的是,当专利大棒挥起来的时候,中国彩电企业几乎来不及看清这根大棒的具体特征,只听得抡起时擦过耳边的风声。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不久前对外发布消息称,自2007年3月1日起,所有进口美国市场的电视都必须是数字电视,并且必须符合ATSC(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ATSC标准背后包含的是企业专利,而所谓的符合标准,说白了就是无专利企业必须向专利拥有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专利费。
虽然ATSC标准并非针对中国企业,但中国作为美国最大的彩电供应国,大棒子打下来,中国自然第一个喊痛。以目前中国彩电企业的身手而言,要想完全躲开这一击,已经不可能,惟一能够做的,仅仅是以尽可能快的反应速度护住自己的要害部位,并尽量让大棒的击打力量有所缓冲。原则是,在力争少受外伤的同时,不受内伤。曾经遭受专利大棒重击的中国DVD产业,直到现在,内伤难愈,恐怕正是中国彩电业的前车之鉴。所谓内伤,其实就是产品核心竞争力的丧失以及品牌生存空间和能力的萎缩。
考虑到中国彩电业目前面临的形势几乎与中国DVD产业遭受打击前所面临的形势如出一辙,这不得不让人们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目前中国彩电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形势恰恰正处于大幅增长期。信息产业部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中国生产彩电6344万台,出口比例占到50%,而美国和欧洲则是中国彩电出口的最大市场。尽管目前ATSC对中国的收费标准尚未确定,但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在他们看来,时机已经成熟。
现在距2007年3月1日这个大限尚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里中国彩电企业能够联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与欧美企业及相关专利授权组织积极沟通,讨价还价,或许还能赢得些许主动。尽管完全不受伤害已经变为不可能,但尽最大努力将可能遭受到的损失和打击降低到足以承受的限度内,这似乎并非不可能。
中国彩电企业已经开始了深刻反思:如果中国彩电企业不能建立独立的技术开发能力,其结果只能是仰人鼻息、拾人余唾,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尽管有机构预测,经历欧美专利大棒的打击后,2007年中国彩电业将面临全行业亏损的局面,然而,我们可以再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一点,中国彩电业经历风雨之后,未必见不到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