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6年11月6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管理办法》配套的三个重要行业标准:《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SJ/T11363-1006)、《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SJ/T11364-1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SJ/T11365-1006)。
《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使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尽快做好《管理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在解答企业提出询问的基础上,对已刊登在本网站上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做了更新和补充,并编写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下面为解答的详细内容。
另外,为了便于企业就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咨询,信息产业部特开辟专题信箱,邮箱的地址是:ChinaROHS@mi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