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驻英经商处的官员发布调研报告提示:2011年,中药出口欧洲市场“很不乐观”。
报告指出,长期以来,几乎所有中药进入欧盟都无法以药品形式通关。但因欧盟市场的需求,其海关持“睁只眼、闭只眼”的默许态度。因此,中药对欧出口处于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灰色地带。这种宽松态度在客观上使我国中药出口获得了一定生存发展空间,中药输欧稳步增长,也促成了中医药在欧洲的繁荣。
《欧盟传统草药法》规定,到2011年4月后,草药销售将受到严格的管理。5年以后,中药以食品等形式出口欧盟的历史恐怕将一去不复返,但这也给中药以药品身份进入欧盟提供了机遇。报告警示:“中药若不尽早在欧盟完成药品注册,2011年过渡期结束后,就会被欧盟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