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德国修订天然矿泉水、泉水及餐饮水法令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2006年11月22日,德国发布通报,修订天然矿泉水、泉水及餐饮水法令。该法令曾在2003年1月13日在G/SPS/N/DEU/7中通报过。

  修订参考了天然矿泉水内铀对健康构成风险的调查。调查表明,某些水可能含有大量的铀。考虑到在婴儿半成品食品内越来越多的使用天然矿泉水和其它预包装水,所以不能排除某些婴儿可能会涉入大量铀的可能。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特规定水内铀的含量为2微克/升,并且应在婴儿半成品食品标签或广告内说明。

作者:李兆芳 江东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