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韩国将变更纺织品标识规定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据《纺织服装周刊》报道,2006年11月,世贸组织通告各成员,韩国将对其纺织品标识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其内容重点摘述如下:

  纺织品包括外穿与内着服饰、学校制服、韩国传统服饰、手套与袜类等产品,皆须以牢固方式将标签缝制在纺织产品上。

  标签应该标示的事项包括:产品名称、纤维成分、生产日期、生产商名称、进口商名称(仅限进口产品)、生产商(仅限韩国产品)或进口商地址与电话号码、原产国客服中心联系信息。洗涤方式则可在附加环型标签、包装或吊牌上标示。

  世贸组织通告指出,自2007年3月起韩国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纺织品标识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计算机行业标准化网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3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