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日,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公布了“关于补充和变更2004年12月23日批准的政府法令No.1925-N(关于批准电磁兼容性技术法规)”的法令草案。
该法令草案内容为: 关于电功率质量要求的合格评定的规定被取消。考虑了指令2004/108/EC对电磁兼容性的新要求并制定了满足技术法规所规定的要求的标准列表。法规的某些条款具有奖励性,并且补充了新的章节。法规的第5条和第IV部分宣布无效。
该通报涉及的产品有:引起电磁干扰和/或其功能对外部电磁干扰敏感、作为最终应用的独立功能接头进入流通的技术设备。
该法令草案拟生效日期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