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日,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关于学名药登记的技术法规。
本技术法规草案对学名药登记制定了新的程序。它还允许口服避孕药和口服内源激素作为学名药登记。它要求在登记程序和登记文件中包含一个相关生物处理能力研究计划。它废除了2003年5月29日的决议(RDC) n.o135。
拟生效日期为2006年12月。